小“妾”究竟是什么意思
妾
在古汉语字典中的解释有三个意思,其一是指女奴隶,在古籍《尚书·费誓》中有一句出处“臣妾逋逃”意思是女奴隶逃跑了。
其二是指在旧社会,男性在妻子之外另娶的女人,最早的出处在《战国策·齐策一》里有一段话“臣之妻私臣,臣之妾畏臣”,就是说我的妻子偏爱我,我的小妾害怕我。
其三是古代女子表示谦卑的自称,在孟郊的《织妇词》中有“夫是田中朗,妾是田中女”。
总的来说,妾,在古代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属于地位较低的代名词!那放在现代,差不多就是小三、二奶等。
在古代,妾的地位通常较为低下,受到诸多限制和约束,妾一般是通过花钱买来、他人赠送或由家里的丫头提拔而来,其婚姻形式简单,常一顶小轿从后门抬进家即可,也不会有像娶妻那样的三媒六聘。妾室的地位远低于正妻,正妻多来自门当户对的家庭,而妾室往往来自相对低贱的家庭或工作单位。例如,唐宋时期曾流行换妾赠妾的风气,晚清时期赠送美妾被当成官员攀附、结交上司的常用手段,明清时期甚至出现了专门培养训练、买卖妾室的产业链,如“扬州瘦马”。
妾室基本不受法律保护,地位相当低,其人身权利也缺乏保障。妾室作为家庭的私有财产,可被随意打骂、驱逐甚至杀害,而所受惩罚相对较轻。按照唐律和宋律的规定,打死妾室只会被判处流放的刑罚;明清时期的律令规定,打死妾室顶多是杖刑一百,外加三年流放。相反,正妻的婚姻受法律保护,男子休妻须满足“七出三不出”的规定。妾室不能称呼自己的丈夫为“夫”,只能称其为“君”,表明两者之间是主从关系。此外,妾室无权参与家族祭祀等重大事务,也不入家谱。即使妾室生有子嗣,也只能被记录为“侧继母视出”,其生育的子嗣只能称其生母为“姨娘”,而要称呼正妻为“嫡母”。
妾室在家庭中的地位卑微,需要服侍丈夫、正妻和孩子。她们可能被正妻随意使唤,甚至遭受正妻的欺压。妾室的主要职责是为丈夫生育子嗣,特别是生男孩以延续家族血脉,同时也需照顾丈夫的日常生活。但她们没有财产继承权,对子女的监护权也受到限制,其子女的家庭地位也不如正妻所生的子女(嫡出子女)。在财产继承方面,只有当家庭中没有嫡子的情况下,庶子才会有继承权,不过这种继承顺位只限于家庭地位的延续,在财产继承上不分嫡庶,众子女可平分。
在社会上,妾同样地位低下,不被尊重,甚至被视为物品。她们中的很多人是无家可归或走投无路的女子,如穷人家的女儿、歌姬或青楼女子等。有些是因家庭贫困被父母卖掉,或被大户人家抢去做妾;有些则是被达官显贵相中后,为其赎身纳为小妾。
不过,小妾虽地位低下,但有一项“特权”,即在古代的刑罚中,当男主人犯下大罪被官府诛三族时,小妾不会被诛杀。因为小妾不被认为是这个家中的族内人,一来不算男主人正式的妻子,不会进入家中的族谱;二来其人身权利不受保障,可被随意买卖和更换,被当做一种商品来看待。但她们也不会有太好的命运,通常只有两种选择,要么被发配,要么被送入青楼成为官妓。
总体而言,古代小妾的命运悲惨,毫无人权可言,其地位和生活状况反映了古代社会的性别不平等和阶级压迫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这种制度已被现代社会所摒弃,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。